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

  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1、按年住房贷款支取(首次支取);2、按年住房贷款支取(其后支取);3、翻建、大修(房屋主樑改造)住房;4、非按揭建造自住房;5、非按揭购房;6、提前还贷款公积金转帐;7、公共租赁住房;8、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
  非房屋类: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2、特困情况;3、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员的继承人;4、失业、下岗人员;5、离、退休人员;6、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7、非本省户口的职工调动到外省工作;8、出境定居人员。

  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租房月租金-家庭月收入的15%)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2、非按揭建造自住房: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乘以我市城区建设工程(私人住宅)的参考造价标准(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建房造价书的造价标准)。
  3、非按揭购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4、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5、按年住房贷款支取(其后支取):不得超过当年度的还贷本息额,至结清贷款为止。
  6、按年住房贷款支取(首次支取):首期房款加已还贷金额。
  7、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8、提前还贷款公积金转帐:贷款余额的额度内审批提取金额
  9、提前还贷款支取:贷款余额的额度内审批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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