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新政策
  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能力核定,由月还款额(含各类商业贷款)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70%调整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手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家庭月收入认定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为准,取消工作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贷款材料
  (1)《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2份;
  (2)借款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份;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
  (4)借款人家庭《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不低于房屋总价30%(90平方米以下20%)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证明;
  (7)市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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