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提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葫芦岛公积金贷款,最高可申请贷款额80万元。
延长贷款期限:葫芦岛公积金贷款期限截止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女60岁,男65岁),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调整住房面积对首付比例的限制: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提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百元),其中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贷款条件
1、具有葫芦岛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同时,葫芦岛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必须达到5000元。对申请贷款前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如需贷款,补交所支取的公积金全额后,可以办理;
4、1996年以后购买商品房并已办完房照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出具产权处查档证明及产权档案复印件,并用所购商品房作抵押。1996年以后参加单位集资代建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出具单位与承建单位的集资代建协议,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予付款收据,另用有效房照抵押。已办理产权证的,需出具产权处查档证明及产权档案复印件,并用所购房作为抵押。
5、购买私有产权转让住房的,需提供买卖双方协议;交易市场交易契约;交易费交款收据;评估报告;契税完税收据。
6、用房改房作抵押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出具公房出售审批表及房改交款收据的复印件;
7、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