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公积金提取
甘孜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房屋类和非房屋类是不同的,因此,市民在提取时要清楚自己的方式,这样可以明确流程和材料,提高公积金提取的效率。 提取条件 房屋类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提前还清贷款。 非房屋类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调出本州行政区域的; 6.职工被判刑的。 注意:房屋类提取1、2条办理提取时需核实在本州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情况下方能办理。 提取流程 房屋类提取流程: 1、由职工本人提供要件材料; 2、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批准提前还贷; 3、职工填报《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报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4、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批; 5、办理银行转账(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还贷账户)。 非房屋类提取流程: 1.职工退休、死亡、调出本州、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境外定居、被判刑等情况支取由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 2.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 3.办理销户支取; 4.办理银行转账(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所在单位转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