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公积金提取
雅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房居住的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年收入15%的部分。
非房屋类:
1.退休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3.职工调离本市转移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4.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6.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7.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法的。
雅安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需同时提取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以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雅安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向职工出售存量房,集资建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前的工作日;
4.市公管中心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