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公积金
巴中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3年挂牌成立以来,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职能,干事创业。截至2014年3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达24.1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7亿元,为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干部职工居住水平,促进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