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公积金贷款
遂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都有严格规定,市民在贷款之前要了解清楚,提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效率。
贷款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缴存人;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以家庭为单位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首期付房款的金额不低于30%;
5.申请人、借款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配偶;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7.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8.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还款保证人;
9.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才能再办理贷款;
10.管理中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贷人凭购买商品住房合同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申贷人准备好材料向遂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出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第四步:申贷人持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