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积金提取
菏泽公积金提取要满足提取条件,市民要遵照流程提取,并且需在制定的提取时间内,这样才能确保公积金提取的顺利办理。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
5、购买二手住房的;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8、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
非房屋类: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