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积金提取
贵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岁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条件的; (6)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9)调离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况。 贵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受理。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人以上的还需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清册》; 2、审批。持单位合适盖章后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3、办结。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英航办理提取手续。 贵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