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积金提取

  贵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岁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条件的;  (6)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9)调离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况。  贵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受理。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人以上的还需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清册》;  2、审批。持单位合适盖章后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3、办结。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英航办理提取手续。  贵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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