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2、借款人须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已付房款30%以上。
5、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所在单位为其出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3、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首期付款凭证;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承德公积金贷款文件或材料。
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携上述办理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承德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填报贷款审批表。
签订合同:借款人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表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手续: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到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放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承德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最高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5万元。
贷款利率
2015年度承德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0%;(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50%。
二套房:(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0%;(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