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那么,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二、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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