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在黑龙江垦区14年农业风险互助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我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国家一级法人金融机构,公司于2005年1月11日正式开业。作为一家全国性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公司承担着国家农业保险试点及中国保险制度创新的任务。
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就把服务“三农”作为公司发展的基本定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保监会“先农险、后商险,先局部、后放大”的原则,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目前,黑龙江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已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北安、九三等地设立10家分支机构;在友谊、铁力等地设立94家保险社。主要经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再保险、代理长期
寿险、代理健康险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黑龙江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以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治理、双层经营的管理体制。在公司和会员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形成了为“三农”服务的保险体系。公司将灾后补偿延伸至灾前预防,建成了“防、保、救、赔”体系,有效防范了风险。目前,公司倡导的“阳光服务,送至所需”,“求真、务实、优质、高效”等企业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十一五”期间,阳光农业保险公司把服务 “三农”定位为公司的发展目标,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险保障确定为主攻方向,坚持“农险带商险,商险促农险”的发展思路,确保又快又好地发展,尽快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