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特殊门诊病种

  自义乌市特殊门诊制度建立后,原来8类“补充特殊病种”将更名为“慢性病种”,实现特殊病种与慢性病种并行的格局,且“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种”达到22类,并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险种全面推开。其中,特殊病种范围由原来的5类扩大到7类,新增了重性精神病和血友病两类病种。


  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


  慢性病种
  肝硬化失代偿期、高血压Ⅱ期伴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脑血管意外、糖尿病伴并发症、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耐多药肺结核、慢性肾衰竭(肾衰竭期)、干燥综合征(有肺、肾、血液系统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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