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殊门诊病种
湖南省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包含:恶性肿瘤、尿毒症、高血压病、肺心病、风心病、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侵润型肺结核、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中风、冠心病合并心梗、多发性硬化、帕金森症、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的硬化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垂体瘤、克隆病、慢性心衰、痴呆、泛发性银屑病、癫痫。
一、申报定点医院: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限申报恶性肿瘤)、省脑科医院(限申报精神分裂)。
二、尿毒症、移植术后、恶性肿瘤需在门诊放化疗的患者可每月十日前申报。
三、所需资料:
1、申报表。
2、医保手册首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3、复审患者要上交特门病历。
4、与申报疾病相关的近两年住院及门诊资料。
5、1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申报表上。
四、申报表眉栏由本人填写,要求全部填满、贴好照片;诊断依据及治疗方案由本人门诊挂号,请所申报疾病专科的副教授职称以上医师填写。
五、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活动性肝炎、侵润型结核患者特门补助有效期为一年,其余特殊病种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需申请复审,程序同上。
六、患者住院期间及出院后15日内不能享受特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