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美满无忧全称为美满无忧B款两全保险,该款保险的承保年龄是18-50周岁,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产品条款内容如下:
投保年龄 凡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符合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分为20年、30年两种,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您可选择其中一种保险期间与我们约定,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已交费年度数×105%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若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20年,则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10%;若您投保时与约定的保险期间为30年,则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