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各种职业责任风险因职业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因此,职业责任保险不象公众责任保险那样可以有统一的或综合的险种及相应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单证。保险人必须针对不同的职业责任风险设置险种并制订专门的条款和单证。不过,从理论上,各种职业责任保险也有相同点 。

  (1)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对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依法承担职业责任而支付的赔偿金和法律费用两方面的补偿责任。职业责任,不仅指被保险人自己的职业责任,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前任、被保险人的雇员及从事该项业务的雇员的前任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害而导致的职业责任。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凡与保单列明的职业无关者,或者是超过赔偿限额或低于免赔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责任责任范围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在赔偿限额之外另行计算赔付。如果被保险人最终金额超过了保险赔偿限额,则保险人对费用部分只能按保险赔偿限额与被保险人最终赔偿金额之比赔付。

  (2)职业责任保险的除外。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下列索赔,由被保险人自行赔付,不在保险责任之列:①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引起的索赔。被保险人已察觉到的索赔,应如实告知保险人,否则,构成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因此引起索赔的,保险人不予负责。②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索赔。被保险人借提供专门技术服务之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为法律所不容,严重的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③对职业责任事故所致的间接损失或费用的索赔。④因被保险人中伤或诽谤他人引起的索赔。

2.职业责任保险的特约责任

  经过特别约定,下列风险责任可由职业责任保险承保。(1)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2)因文件灭失或损失而引起的索赔,如设计院因图纸丢失造成委托单位的损失而受到的索赔,可以通过扩展承保该责任,由保险人负责。(3)被保险人被控对他人进行诽谤或中伤而引起的索赔,但基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除外。

3.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

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是事前预防责任事故发生和控制保险人承担责任风险的措施,主要通过保险直接参与的风险管理和通过保险条件督促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

  (1)保险人直接的风险管理。①宣传各种职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被保险人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自己违反职业责任将带来的法律责任。②做好风险调查,摸清被保险人职业风险发生的一般规律,对有关缺陷或疏漏提出合理的、及时的改造意见,有效地减少职业责任事故的发生。③协助有关专业技术的研究和职业责任赔偿制度的研究,参与社会化的职业风险管理。④提供专项防灾经费,或直接组织防灾救助队伍,以抢救受财产或受害人。⑤印发各种专业技术知识的小册子,右看病须知、办案注意事项等,以减轻职业责任风险。

  (2)保险人间接的风险管理。①通过保险条款将职业责任事故的防护、施求等作为被保险人的义务。如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制度。②确定免赔额,免赔额以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承担,保险人不负责任。由于免赔额的规定使被保险人了解他本身必须负担任何一次职业责任事故损失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然会尽量减少职业责任事故的发生。③合理确定责任限额,对超过限额的职业损害赔偿责任不予负责,须由被保险人自负,从而会促使被保险人为防止职业责任事故损失的扩大而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④灵活确定保险费率,将被保险人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水平,防灾措施及设备等作为厘订费率的因素,对于职业责任事故的投保人,适用高费率。

4.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厘订职业责任保险的费订,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1)职业种类。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所从事的专门技术工作不同,面临的职业责任风险差异很大。(2)工作场所及所在地区、国家的法律制度。(3)工作单位的性质。有盈利单位、非盈利单位以及国营、集体、私有、股份单位之分。(4)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个人品质。(5)业务数量。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量的多少或服务对象的多寡。(6)被保险人以往职业责任事故的统计数字及赔付情况。(7)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及其他承保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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