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是剥削关系,资本家剥削工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对抗和斗争的关系。进入知识经济社会后的人际关系将是高层次的协同关系,那便是全新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