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出台《保险法》的时间是在1992年,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法》也跟着进行修改完善。为了对保险业进行更好的规范,国家在2015年颁布了
新保险法。新法更好的维护了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权益,而且还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保险公司的治理监管,相信我国的保险行业会在新法的规范下取得更加快速的发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次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中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
国务院法制办2015年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新的2015保险法全文共八章一百八十七条,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
2015保险法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在内容里,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明确协会及其他市场组织作用,发挥保险社团组织自律和服务功能;加强消费者保护,完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措施,明确引入保险消费者概念,建立
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保险客户信息完整性的规定,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执法依据。
2015保险法对保险业进行科学监管,防范风险,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完善以“偿二代”为核心的偿付能力监管法律制度,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规定重大风险处置提前介入和干预机制,规定重大风险处置提前介入和干预机制;落实责任,加大对保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适度调整罚款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资金运用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加规定应受处罚的违法情形等。
2015最新保险法对保险行业进行了更加科学的监管,不仅推进了保险监管现代化,而且还完善了以“偿二代”为核心的偿付能力监管法律制度。保险业在日后的发展中可能还会面临更多的挑战与机遇,所以新法可以为保险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