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条件
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城市低保政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针对部分人士比较关注的城市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文将对此进行具体介绍。
城市低保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申请人员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即成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城市低保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居民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材料;
(2)居委会或委托经办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经调查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话水平进行核查后,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县(区)民政局。
(4)县(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申报城市低保家庭的审批。审批由县(区)民政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核发。
综上所述,从城市居民申请低保的条件以及办理流程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就可以享受城市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