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是按照不同财产风险、不同财产种类、以及财产的实际座落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等情况制订的。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在区域范围内实行无差别费率,费率的标准在2─5‰之间。三大类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费率、保险储金等方面各有不同。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为1‰,即每一千元财产交纳1元保险费;如果附加“盗窃险”,“盗窃险”费率为2‰,则每一千元财产另交保险费2元,如投保家用电器类(含盗窃责任)保险,则费率为3‰,按每保险金额1000元,每年交纳保险费为3元。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内含盗窃责任)的费率1年期33‰;三年期30‰;5年期28‰。
(3)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与两全保险相同。三类保险没有包括“房屋”在内,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从而要将房屋单独列出来投保。城乡居民的房屋可以选择投保“普通险”和“两全险”。
投保普通险的房屋,一等建筑(钢骨、水泥、砖石结构),费率为1‰;二等建筑(砖、瓦含木质材料结构)费率为2‰;三等建筑(一、二等以外的)费率为3‰。如投保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及附属设备,按每保险金额1000元,每年保险费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