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交易营业税
按照规定,居住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上市买卖的。安置房上市交易,与其他住房一样都需缴纳交易营业税。不过,相比一般的二手住房,安置房交易营业税要少很多。那么,安置房交易营业税是怎样计算的呢?
安置房交易营业税计算一
未满5年的安置房转让,扣除原拆迁面积部分计征营业税,其计税额=出售总金额×(1-原拆迁面积/出售面积),税率5.6%。举例而言,有市民原住房面积60平方米,拆迁后分得的一套安置房面积为110平方米,现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则需缴纳营业税约3.8万元,这比一般二手住房交易的营业税要省4.6万元左右。
安置房交易营业税计算二
超过5年(含)、属非普通住房的安置房转让,在缴纳营业税时,除可扣除原拆迁面积部分外,如有超拆迁安置面积部分购房的,还可扣除支付的超拆迁安置面积部分购房款后的余额,具体计算公式为:计税额=出售总金额×(1-原拆迁面积/出售面积)-超拆迁安置面积部分购房款,税率也是5.6%。
举例而言,一市民原拆迁面积180平方米,分得一套200平方米的安置房,超面积部分购房款16万元;签约满5年后将该套安置房转让,总价250万元,则营业税=[250×(1-180/200)-16]×5.6%=0.504万元。
从上述可以看出,居住未满5年和居住满5年的安置房所需缴纳的交易营业税有所不同。目前各地安置房交易营业税有一定的区别,市民若需了解当地安置房交易营业税,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