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与小产权房
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有一定的区别,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
安置房与小产权房区别一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是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户进行实物补偿的房产。 其用地一般是划拨地,是非商品房性质的产权。
安置房与小产权房区别二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小产权房,国家规定不允许买卖安置房,是定向的。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最大的区别是,产权证的不同。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买卖的。而小产权房的产权证是由乡镇政府颁发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