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预售合同
期房预售合同是指开发商在取得《期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与购买者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当然,期房预售合同并不是正式的期房买卖合同。那么,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需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就以具体案例向您做简要介绍。
期房预售合同案例
陈先生同开发商在期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已经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如确需变更,应征得陈先生书面同意,否则陈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若不能恢复的,开发商应当支付总房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预售合同附件的小区平面布局图中约定了该房屋所在楼房的裙房部分用作商场;但在验收该房屋时,陈先生发现开发商擅自变更了小区平面布局,将该房屋所在楼房的裙房改作餐饮。陈先生认为开发商口头承诺过该楼房的裙房不会用作餐饮,且其违反了预售合同对小区平面布局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则认为小区平面布局的规划并未改变,且将裙房部分用作餐饮也有规划局、卫生局等部门的批文,并无违法之处。
期房预售合同案例分析
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对小区平面布局有很多的口头承诺,但这些承诺却未被载入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到交房时,购房者面对小区平面布局与开发商口头承诺不符的情况,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该案中,预售合同中约定了楼房的裙房部分用作商场,在规划中,餐饮服务场所和商场是明确区分的,陈先生以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如果该餐饮店的开设对陈先生购买的房屋造成了环境污染等,陈先生还可要求餐饮店承担侵权责任。
从上述期房预售合同案例可以看出,这一纠纷是开发商改变小区平面布局产生的。近年来,因期房预售合同产生的纠纷逐渐增多,市民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需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