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补办

  专家提醒市民,房产证遗失后,需立即进行补办。那么,房产证遗失补办程序是怎样的呢?房产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问题做简要介绍。

  房产证遗失补办程序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证遗失补办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市民在进行房产证遗失补办时需将相关材料准确齐全,到房管部门进行申请补办。专家指出,房产证遗失补办一般需要七个月,市民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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