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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
又掌握了一个保险新知识
代位求偿,就是保险追偿过程中的“权益转让”,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保司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求偿。 大白话讲,就是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或配合,无责方可以把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回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