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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
暂无内容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或被 保险人在参加本附加保险合同前已经存在的既往症、受伤或异常检查结果(续保者除外); 或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或治疗;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 助听器、假眼、假牙等);
被保险人进行包皮环切手术、牙科治疗或手术、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矫 形、视力矫正手术;
被保险人进行一般健康检查、疗养、整形手术、屈光不正治疗、心理咨询、器 官移植;
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被保险人挂床或不属于本附加保险合同医院定义、住院定义的行为;
被保险人发生的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非商业性质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 目录、病种的住院行为;
属于主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
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保司介绍
阳光财险
服务电话:95510
偿付率
268.78 %
支付时效
-
理赔赔付率
*数据来源:中保协 截止更新时间:2020/09/12
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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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流程
申请理赔
发生事故,请拨打阳光财险理赔电话:95510
准备材料
按照客服要求准备并提交理赔材料
材料审核
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审核和调整
付赔偿金
确定理赔,在通知下达10日内理赔金发送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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