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许多朋友把目光聚焦到年金险,传统年金保险产品比较安全稳定,不受外界经济环境影响,到合同约定的保单年度开始领取年金,具有稳健增值的功能。下文看看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条款解析内容。
图片来源:慧择保险网
一、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投保规则解析
1、投保规则介绍
投保年龄: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15年、20年
缴费期间:3年/5年交
投保要求:1万元起售,且为千元整数倍,无购买上限
2、投保规则解析
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承保年龄范围比较广,从刚出生满30天的婴幼儿,到65周岁的老人,都可以作为这款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
另外,保险产品缴费期间比较短,设定为3年和5年,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长达15年和20年的保险保障,起投金额设定也中规中矩,没有购买上限,投保者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二、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保障条款解析
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的保障内容包括: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具体保障条款解析如下: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发生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额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4、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1、犹豫期
合同生效后,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以便投保人在此期间阅读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合同不符合需要,可在该15日的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自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但将扣除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的工本费。
2、宽限期
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续期保险费的,自该约定交付日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投保人可以继续交付续期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除投保人欠交的续期保险费。
总结:通过恒安标准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条款可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从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领取生存金直至合同期满,在给付生存保险金的基础上,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可领取基本保额作为满期保险金,如投保者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等基础险种配置齐全,经济预算仍然充足,可投保一份恒盈满满年金保险,更好的管理家庭财产。
注:
一、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保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若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被保险人的其他继承人或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若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二、犹豫期15天,如果您在15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但将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如果您在15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
三、以上产品解读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内外退保等均以保险条款及保险合同为准。
四、此款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为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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