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

  相信很多购买二手房的人都会接触到一个问题,即二手房公共基金如何缴纳。专家指出,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应有房屋原主和购买者共同承担。下面就以具体案例向您分析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计算方法。

  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案例
  2005年,王女士看中一套2000年的二手商品房,总价35万,产权为70年。在与该业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中发现一条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谁来缴纳的条款,这套二手房原业主所缴纳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为6000元。

  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解决办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王女士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王女士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王女士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5571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4)房屋业主要求买主全部承担这笔房屋维修基金。根据王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王女士,那么,王女士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以上是以具体案例向您介绍的二手房公共维系基金的解决办法,专家指出,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后,切不可忽略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问题,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就应解决好二手房公共维修基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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