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配资本财投资-期货投资咨询门槛敲定 净资本8000万元
证监会于上周五发布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对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期货公司的资质作了若干规定。《试行办法》将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的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
《试行办法》主要是从资本实力和合规角度对期货公司申请期货咨询业务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是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续合规经营。五是具有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等。
证监会指出,2010年股指期货推出后,证券经营机构可能会在证券咨询业务活动涉及到股指期货,也正在积极研究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相关监管问题。对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资格条件和监管要求等,证监会将另行规定予以明确。
《试行办法》着重防范利益冲突,单设第四章专门规范防范利益冲突问题。该章规定,期货公司应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和信息隔离机制,期货咨询业务内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公司也要作出必要的岗位独立、信息隔离和人员回避等工作安排;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要对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和机制进行检查落实。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方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总体持积极支持和肯定态度。有建议称应适当降低期货公司申请业务的财务门槛,如将净资本从8000万元降低到4500万元,保证大部分期货公司能够参与。经过我们结合全国期货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再次测算,目前全国期货公司注册资本1亿以上的有90余家,且随着近年期货公司实力的增强,比较容易达到《试行办法》规定的财务要求,因此大部分期货公司是能够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
证监会称,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我国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套期保值的需求与日俱增。出台《试行办法》目的是引导期货公司为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以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