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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出租人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4:29

  【摘要】由于出租屋意外不断发生,出租屋保险在近期比较受关注。人保财险中山分公司也推出相应的出租屋保险,那就是“出租人责任保险”。

  人保财险中山分公司的“出租人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同样涵盖了出租人责任和家庭财产两大部分。相关负责人介绍,主动上门询问的市民颇多,也有不少出租屋主投保。该产品保障范围包括出租人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租金损失补偿、出租人无责任补偿保险、室内人员猝死责任及室内财产盗抢等。

  这种出租屋综合保险的价格并不高,保费主要是根据出租屋的建筑面积大小来确定。以“大地安居乐(出租屋)综合保险”为例,50平方米以下房屋保费为30元,按照房屋的不同大小,共有8种保险方案,保额和收费标准也有所区别。

  人保财险中山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出租屋险理赔也有相关豁免条款,如出租的房屋被用作从事仓储、生产或经营性活动、非法活动的场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租借人员、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精神损害赔偿;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等都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慧择提示:一旦出租屋发生重大事故,投保人应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保险公司确立保险责任后就应该进行相应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