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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财险从需求出发创新产品

更新时间:2017-08-26 23:44
  【摘要】目前,国内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还是以保障型产品居多,但是保险保障范围并不广;保险责任太过于狭窄,许多贵重物品也不在保障范围内,并不能满足许多人对于保障度的要求;同时,保险条款陈旧,许多保险条款已经无法适应现在保险的发展状况。北京保险企业就对家财险做出了创新。

  1.租客型
  在北京租房的人大部分没有太多财产,家居日用多数属于房东财产,自有财产中值得承保的多属于私人物品,例如贵重衣物、智能电子设备、宠物。私人物品一般较小,便于携带,面临风险主要是室内盗抢风险,室外偷盗和破坏、人身意外风险,还有责任风险等。起相应的保障需求主要是拥有财产的价值。针对性保障项目是:租客个人物品、室内财产盗抢损失、便携电子设备、现金,贵重物品的室内损失和室内外盗抢、个人随身物品及室外一切险、宠物责任和损失。由于不需要保障房屋,总体的保费相对较为低廉。

  2.房东型
  房东拥有的主要财产是出租房屋、装潢及固定设施,财产和风险都非常集中简单。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一般自然风险,这些家具固定设施的盗抢风险较小,另外就是针对承租人的责任风险。总体需求的风险保障的保额要适应财产价值,另外责任保额要高一些,以便应对较高的租客人身责任和财产责任等,针对性的保障项目是:房屋及附属建筑、家庭财产和装潢、水暖管爆裂水渍损失、家用电器用电安全、租金收入损失、房屋出租人责任等等。

  3.普通自住家庭
  普通自住型家财险是最普遍、最传统,也最有创新潜力的部分。这类家庭拥有最全面的财产,面临的风险也是最宽广的。拥有的财产包括固定的大额房产和家具,也包括很多个人财产、电子设备等。这些财产都面临较多的自然风险、人为风险、意外事故的影响,另外还有相关的房主责任、个人责任风险等。因此总体需求的保障程度较高。主要财产风险依然以实际价值为准定相应保额,风险根据家庭财产状态选择附加险保障,再辅以充足的家庭责任险,最终能够满足整个家庭的财产保障需求。

  4.网店经营家庭
  网店经营家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点库存商品的风险无法从传统家财险得到保障。这类家庭除去一般家庭拥有的财产外,还有额外的网店商品财产,比普通自住家庭要面临更多的商业风险。但是网店商业风险和一般商业风险的区别在于网销没有流动客户登门购物,风险较商场要小很多。所以要针对此类家庭适当核定网店商品在家庭中的风险费率,并结合普通自住型保障范围的设计,提供包含网店商品的保障。对此可以沿用典型的家财产品保障,同时增加和突出针对性保障项目:网店商品、家庭雇主责任、室内第三者责任、室外第三者责任、雇佣人员忠诚责任、雇主/雇佣人员人身意外保障等等。

  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产品费率创新
  产品创新要求对不同的客户群设计有所侧重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也因而可以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进行费率改进。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重视对家庭费率的信息采集,通过制定一些简易信息采集表,对客户的费率进行贴身度量,提高承保质量,既可以让不同群体的客户体会到实惠,也可以达到引导客户主动预防风险的作用,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
  在美国,政府通过同保险公司合作,普及了所有家庭和租客的基本家财险,虽然保障很基础,保费便宜,但能够大幅削弱灾难对家庭生活的毁灭性打击。例如保险公司不愿承保的巨灾风险,政府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最后降低了发生地震、洪水后的救灾支出。由此,如果政府能够在普及基础家财险上提出政策要求和支持,必将对家财险的创新和进步起到鼓舞作用。

  慧择提示:从需求出发设计产品,是北京家财险创新成功的原因。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新产品需要向保监会报备条款,这样就会使新产品对所有保险公司公开,由此带来的抄袭、同质现象非常严重,导致创新动力匮乏。国家需加强对保险创新产品的保护,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