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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外来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11:11
  【摘要】城镇医疗保险对于群众的保障很大,上海外来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让外来人在工作的同时享受医保的保障。

  上海外来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次月起,外来从业人员可享受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资金。

  (二)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起付标准为1500元)
  外来从业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自负。

  (三)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四)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次月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停止待遇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慧择提示:上海市对于外来人员也可以让其办理城镇医疗保险,让外来工作者可以在工作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