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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小学:先交保险费否则就不发课本

更新时间:2008-02-18 16:00

  “上午报名时,班主任要求学生必须先交纳50元保险费,否则就不发课本。”昨日,黄陂区某小学一年级一位家长向本报投诉:武汉市去年已禁止学校收取保险费等项目,学校为何还在强迫学生缴纳这些费用?

  记者随即与该小学校长取得联系。这位校长说,一年级的一位班主任在给学生发书过程中,不慎崴了脚,由另一位老师代替班主任的工作。这位老师对收费政策不熟悉,强制要求家长缴纳保险费。

  这位校长说,接到记者电话后,学校立即纠正了这位老师的错误做法,并要求不得强制收取保险费等服务费用。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春季开学,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除杂费和教科书费,只允许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两项。

  武汉市教育局重申,除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外,其他各项代收费项目,初中和小学不得收取。禁止学校收取的费用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它们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不得在学校开学报名时集中收取,学校也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