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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遭保监会围堵

更新时间:2017-08-24 23:09
  【摘要】保险行业由于些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不规范导致市场鱼目混杂,诈骗不断。为堵截寿险诈骗漏洞,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公司要严格执行收付费管理规定,确保收付费对象与保险合同载明的信息一致。
  保监会近期发现个别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采取代客户办理退保和保单质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诈骗,非法骗取保险公司资金。而保险公司在收付费环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错将保费计入他人保单名下,没有将退保金及保单质押贷款发放给投保人本人,最终导致案件发生。
  据了解,此前监管机构提出了“零现金”收支费用,而一些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仍违规进行现金支付佣金、退保金、理赔款等,这为营销人员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梳理业务操作流程,查找存在的漏洞,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转账收付费应当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此外,保监会明确指出,各保险公司在与保险中介机构签订代理合同中应约定有关禁止代理机构误导宣传的条款,明确界定代理机构的责任,定期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防止出现销售误导行为;不断完善佣金管理制度,合理厘定佣金率水平,防止产生营销员利用佣金管理漏洞进行套利的行为。
  慧择提示:保险行业急需规范起来,根据我国法规规定,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购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