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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六项惠民政策

更新时间:2012-06-26 11:06
  【摘要】国家扩大了医保社保覆盖面,近期从武汉全市医改工作会上获悉,又有新政策,新生儿出生即享医保,政府补贴标准再次上调,还将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和各区签订责任状,再推六项医疗惠民特餐。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
  市民最关心的药品平均价格,去年猛降36.66%。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39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及1848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平均销价下降36.66%,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23.24%,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0.99%,诊疗人次上升156.32%。
  新生儿出生即享医保
  昨日,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贾耀斌指出,2012年医改要围绕三个重点,统筹相关领域改革,实现医保、医药、医疗“三轮驱动”。据了解,为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武汉今年将再推六项医疗惠民特餐。
  今年,武汉市民只要在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相关待遇。
  政府补贴标准再次上调
  今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去年的235元提高到275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使人均筹资从295元上升到335元以上。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去年的200元提高到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从260元上升到300元左右。
  今年,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辖区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
  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今年,武汉市将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
  今年,武汉市将选择在武昌、江夏区和东湖高新(600133)区试点,鼓励农民在参合时再缴纳10-15元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
  今年,武汉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慧择提示:医保是基础的保障,因此应当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借助新医改方案的东风,多种人群被纳入了医保范围。有助于保障参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