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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惠加保保险条款详解 这篇指南请查收

更新时间:2019-03-07 09:57

  【摘要】为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防癌险产品层出不穷,其中中荷惠加保深受消费者青睐,成为热销产品,心动的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等内容,防止后续理赔有争议。据悉,中荷惠加保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宽限期、犹豫期以及合同效力的终止,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终身或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7当日24时两种。

  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宽限期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者,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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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以便阅读本合同。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申请,并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退还。

  投保人依前项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解除的效力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及合同(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起生效,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将向投保人退还所有已缴的保险费。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犹豫期内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它险种变更而来的,则不得再行使本条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承担一定的损失。

  合同效力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本合同解除、满期;

  3、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未复效;

  4、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效力终止情形。

  本合同效力终止后,除另有规定外,我们不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已缴的保险费。

  慧择提示:中荷惠加保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宽限期、犹豫期以及合同效力的终止,其中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者,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另外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以便阅读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