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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突然起火 财产险降低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17-09-11 17:13

  9月7日晚,池州市东至县新城区一早餐店起火,火势蔓延到邻房,邻居发现后立即将起火店门破开,从火场抢出1个正在着火的液化气罐,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将火扑灭,并将店中其余5个液化气罐搬出,由于控制迅速,未造成严重后果。

  由于处置迅速,店内6个液化气罐被及时搬出,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通过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店主,平时使用液化气罐要小心,防止火灾发生,同时也要为门面店铺购买一份财产综合保险,以转嫁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财产综合险主要承保保险标的因为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的物质损失。如被烧毁的门面店店主之前购买了财产综合保险的话,那么此次火灾中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首先,商户们投保财产综合保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和免除责任。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受损,保险公司并不赔偿。另外,地震、海啸、核辐射、核爆炸以及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等,均不在财产险的承保范围之内。如不清楚也可以咨询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防止理赔时发生争议。

  其次,门面店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准确查勘理赔,从而尽快获得理赔款项。

  此外,店铺店主及相关人员应根据本身实际情况建立各项用火、用电、防火检查,经常性防火检查是及时发现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措施。通过投保财产险和防范工作来尽可能的规避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