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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试点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

更新时间:2017-07-26 10:58

【摘要】自7月1日起,文登正式启动为期一年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基金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经办管理效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苏庆介绍,统一参保登记是指,在试点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2017年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年度内仍可按试点前政策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两险合并实施后,在基金征缴管理方面,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按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两项保险实现一张票据征收,一个账户征缴,提高了征缴效率,不仅方便了参保单位缴费,而且避免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刘苏庆说,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参保人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不承担费用,超出范围的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试点方案特别提出,要保障好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两项保险合并试点启动后,变化最大的有两方面。
  刘苏庆介绍,第一个是,职工生育待遇享受条件由原来的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下调为3个月,享受待遇的门槛降低。第二个是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正常生育的由原来的一胎150天,二胎90天,统一变更为98天。此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国家“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要部署,目前,区人社局已经实现了政策制度、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和基金核算四到位,两险合并试点实现了平稳过渡。

  慧择提示:文登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遵循“四统一、一不变”原则,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以及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