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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8 11:45

【摘要】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6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慧择提示:浙江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且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612万企业退休人员、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668万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