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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7 17:04

【摘要】为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日前,《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省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基金管理、待遇支付及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办法》结合安徽省实际,明确了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五统一”的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共济功能,安徽省在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以解决一些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问题。

  下一步,安徽省将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慧择提示: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明确了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据了解,安徽省统一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主要是发挥共济功能,解决一些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