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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宾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4:52

【摘要】2017年来宾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来宾医保中的大病筹资机制和个人医保覆盖范围的调整,其中,新政策将个人医保覆盖的范围调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下面是详细介绍。

  完善大病筹资机制,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据悉,《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公布,该《意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突出问题。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调整医保覆盖人群,精确个人医保覆盖范围
  此外,大病政策还对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进行调整,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②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医疗保险筹资的标准为:①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②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③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慧择提示:2017年的来宾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大病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大病资金,还调整了个人医保的覆盖范围,即将个人医保覆盖的范围调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的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