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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1-19 15:31

【摘要】据悉,最新钦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已经出台。那么,今年钦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哪些内容?据了解,该项新政策规定了今年钦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今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64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30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1、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1996年1月1日),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对钦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的简单介绍。从上可知,该政策具体规定了钦州市今年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此外,对于养老保险的补缴还限定了补缴对象的年龄和补缴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