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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签订养老保险投资合同

更新时间:2017-08-27 23:09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与社保基金理事会正式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是我国第一个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的省份,标志着广西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办法》规定,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2016年年底前和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办法》明确规定,“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拿出4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上交中央托管,这是令人振奋的消息,也很出人意料,因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如此算来,东部地区各省基金结余可能会更乐观一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媒体人采访时表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基金。在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基金压力、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规定以委托投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比发达省份更为迫切。

  董登新同时提醒,在社保降费、缴费人数占比下降的大背景下,各省必须谨慎稳妥预算,至少在保证满足三年至五年收支平衡预算后的节余,方可提出上交托管要求。

  市场人士认为,委托投资运营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取决于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归集能力与预留基金备付金规模两大因素。

  “按照《办法》规定,这次进入股市的资金最多达120亿元,由于在实际运营中,养老基金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和时点,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具体运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达到投资比例上限,因此,对市场影响有限,但2017年伴随着更多批次的委托省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养老基金增量资金逐步注入A股市场,有望打开A股市场的上升空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研究员对媒体人表示。

  慧择提示:广西签订养老保险投资合同,在2016年年底以及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其中投于A股市场的资金不应超过1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