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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焦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12-12 17:16

【摘要】2016年焦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大病政策不仅对焦作医保中的大病病种实行结算管理,还不设重特大疾病治疗费用的起付线,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实行大病病种结算管理
  今年11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河南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其中,对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对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例如6岁以上血友病患者治疗费用最高报销8万元。一个参保年度内,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报销政策,但14岁以下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受报销次数限制。

  大病费用不设起付线
  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住院治疗的,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限价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按65%、70%、80%的比例进行支付,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门诊治疗的,在统筹基金限额标准内,腹膜透析补偿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补偿比例为80%。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6年的焦作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实行了大病病种的结算管理,即对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对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同时,新政策还规定大病的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这些都为焦作市民带来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