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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6 16:49
  【摘要】据悉,2016年德宏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对医保报销比例做了新规定。具体规定了,农村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0元,最低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

  农村居民:5000元(含5000元)—10000元,赔付50%;10000元(含10000元)—30000元,赔付60%;30000元(含30000元)—50000元,赔付70%;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赔付80%。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60000元以下(含60000元),赔付50%;60000元—80000元(含80000元),赔付70%;80000元以上,赔付8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赔付为每人每年150000元,参保人年内累计赔付达到封顶线的,在本保险年度内承保公司对该参保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含意外伤害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单次住院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包括新农合常规方案补偿达封顶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费用达到15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赔付(先分段,确定赔付比例)。

  慧择提示:德宏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为农村居民报销和城镇居民报销两类。需要注意的是,两者最高限额都为15万,但农村居民报销起付线为5000元,城镇居民起付线为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