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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14:06
  【摘要】福州市民办理医保主要是为了当住院费用超过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二次大病报销。那么,福州医保在大病报销这方面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呢?主要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等,当然有些大病也是报销不了的。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讲讲。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福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主要可以报销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等大病,但因交通事故、本人违法和自杀等造成伤害的是不予报销的。市民应了解好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