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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拟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8:52
  【摘要】电梯运行出现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最大程度地解决电梯事故和人员伤亡后的经济赔付问题,沈阳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沈阳各区都有电梯投保
  早在今年1月18日,沈阳市质监局与浑南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沈阳市浑南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仪式。当时,部分电梯维保单位和几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总共投保浑南地区400部电梯。此后,沈阳市的各个区都有电梯进行投保。平安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永安财产保险等保险公司表示,业务人员一直都在进行相关险种的推介,投保的电梯数量越来越多。
  据了解,电梯责任保险在沈阳试点以来,还没有发生大额理赔事件。有一次,一位孕妇在乘坐电梯时,发生运行故障,孕妇担心胎儿受到影响,去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虽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相关保险公司还是主动给予了安抚性理赔。

  保险公司进行先行赔付
  媒体人看到,已经投保的电梯,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着椭圆形绿色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标志”,上面还印有保险的年检日期和理赔电话。据了解,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行“一方投保、多方受益”模式,即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和维保单位都可以对电梯进行投保,只要一方投保,其余几方都可以自动成为被保险人。电梯责任保险具有覆盖面广、赔付对象多、赔付比例大的特点,比如电梯有关作业人员、维保人员、检验检测人员遭遇电梯事故,都可以获得理赔。
  市民在乘坐“被保险”的电梯时,一旦发生电梯事故,可以马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对受伤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多家部门追究相关责任,这样就能有效避免责任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

  电梯保险或许强制实行
  据沈阳市电梯维保技术协会秘书长王培强介绍,由沈阳市多个部门起草的相关方案,已经进行过多次讨论,相关内容逐渐成熟,预计今年底前有望发布实施,将在沈阳全市进行推广。而且,电梯责任保险有可能像汽车的交强险那样,实行强制保险,不投保的电梯,或许禁止运行。
  据了解,目前试点的电梯责任保险,基本险保费为每台电梯每年100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人员伤亡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此外,还有“乘客滞留责任附加险”,乘客在被困电梯内滞留40分钟到一个半小时的,可以获赔200元,超过一个半小时的,可以获赔400元。正式方案的相关条款,预计会有相应调整。

  慧择提示:在今年1月沈阳就开始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取得良好效果后,有望在今年全面推行。据悉,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后,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和维保单位等都可以享受保险保障,一旦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