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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病

更新时间:2017-08-26 23:34

【摘要】为了进一步推动乌兰察布医保体系建设,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将29种慢性病和10种特殊病种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更于今年将所有癌症纳入大病医保

  对29种慢性病和10种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以当年发生的与本病有关的门诊药费、门诊检查检验费、门诊治疗费列入报销范围,慢性病自治区内医疗机构按60%报销,区外医疗机构按30%报销。特殊病种区内医疗机构按70%报销。

  儿童白血病(限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于室间膈缺损、房间膈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布病、耐多药肺结核、重型精神病、正常住院分娩(限于户籍所在地旗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免费或基本免费治疗。

  慧择提示:乌兰察布大病医疗保险不仅包括29种慢性病和10种特殊病种,而且更于今年将所有癌症纳入大病医保。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疾病可享受免费或基本免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