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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介绍

更新时间:2016-08-29 14:19

【摘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切实减轻城镇居民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乌兰察布医保大力推动大病医保制度建设,鼓励居民进行大病医保办理。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慧择提示:乌兰察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需注意: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