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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15 16:04

【摘要】赤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慧择提示:赤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其中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